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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朋友手中买房,如何用最省钱的办法拿到房子并且办理好房产证?

2018-11-02 07:59:15

房子目前的情况是,我朋友全款买了房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手续齐全,随时都能办理房产证) 我想买这房子,但是我需要办按揭,请问高手们,我想用最省钱的办法拿到房子并且办理好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正常手续是不是朋友先交房产税,再办理房产证?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是不是还得交房产税?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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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首先你要交的不是房产税,正常来讲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税费有:契税,维修基金。而卖方需要缴纳的是:个税1个点或20%(受赠或继承所得),增值税5.6%(产权不满2年)。但目前基本来讲,这些税费除了20个点的个税,其余都是由买方承担,当然既然是你朋友,你可以跟他协商各自承担己方税费。但由于你朋友产权没有下,正常是不能交易的,进行合同更名也并非所有都能办理,只有那种没有提交房管局办理产权的,才能通过渠道进行更名,并且更名费费用也不会低,目前有些渠道的操作费达到了7个点。

所以,如果等到你朋友的产权下来再行过户,那么最低你需要缴纳1到3个点契税(视你的房屋套数和交易的房屋面积而定),如增值税个税要求你承担则还需缴纳6.6%的税以及每平27.5的维修基金(成都电梯房标准)。如果,你朋友可以跟你协商付款后等产权满两年过户,那么增值税可以省掉,但必须你拿到房产证并压尾款做公证,当然上面那个答主说的方式也可以考虑。但是做公证的风险是:房东可以自行去房管局申请产权证遗失补办,然后再行出售房屋。虽然你有公证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钱或者房屋,但是诉讼过程会让你崩溃。这种情况特别是遇到行情好房屋涨价,房东极可能反悔拒绝出售。而如果遇到大跌,也可能出现你不再愿意支付尾款。因此公证方式需要慎重。

目前政策是不许在开发商那进行更名,也就是说只能按正常流程来,因为房子网签就备案了,只是产证还没下来而已。你目前的办法就是等你朋友拿到房子,然后卖给你,由于时间较短,你朋友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基本是最多的,还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果可以就按增值部分20%缴纳,因为你朋友这套房子买到手在卖出,这中间时间段,基本还没什么增值部分,按差额的20%交基本就没有了,具体当地是否有这档缴税方案请咨询当地房屋交易中心),

由于你们只是朋友关系,办理赠予费用也一样的费用,而且以后出售费用更高,所以也不推荐。

公证委托对你没有保障,不推荐。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从朋友手中购房为由想不用缴房产税收,那还不如直接把房产相关税收取消。

大家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六度分割理论。意思就是在这个社会里,任何两个人之间建立一种联系,最多需要六个人(包括这两个人在内),无论这两个人是否认识,生活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他们之间只有六度分割。

因此,以朋友处购买房产想取消房产税,那么任何买卖双方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因而达到不用缴税的目的。这个想法不仅不可能,而且荒唐。

赠与房产的缴税情况:

想通过赠与过户也是需要缴纳费用的。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降低售价的其他方法:

降低售价不仅需要双方的同意,还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即便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了价格,差价部分还需先支付出售者,而且银行在相同的比例下,得到的按揭贷款额度会更少。

比如:一套200万的房产,以150万合同价签约,那么三成首付得到的按揭贷款只有105万,自己要支付95万费用。而按实际成交价处理,可以按揭140万,自己出60万就可以。

当然,还可以跟熟悉的中介以极低的中介费协助办理过户。其他费用也必须按设计进行缴纳。

总之,购买房产跟朋友关系不大,更不可能因而免交房产税。至于低价合同那也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且也可能为以后的房产增值税起征增加了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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