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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货物贸易项下(含转口贸易,下同)结汇管理,加强结汇真实性审核,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货物贸易项下结汇实施联网核查管理。

 

政策详解

 

政策背景

外汇局应当加强对银行和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要点一: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三期)

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如何核查?境内交货境外收汇的,银行如何办理联网核查?需要审核哪些单证?[详情]

要点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二期)

企业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汇是否需要接受核查?软件出口项下收汇是否需要核查?银行如何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详情]

要点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

对于进入待核查账户的出口收汇,银行应在何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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