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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男朋友房产证加我的名字,过分吗?

2019-03-05 10:26:44

最近因为男方房产证不能写我的名字而被分手,我想问问大家都是什么观点,我的要求过不过分。我们俩家经济条件差不多,男方家全款买了一套房子,还没交房,我家要求房产证必须写我俩的名字,我家出装修、家电钱(差不多是房款的一半),或者买车也行,可以商量,但是房子必须是两人名。男朋友家不让我家结婚花一分钱,但是房产证也不可能写我名,并且没有任何跟我家商量的这件事的过程,只说如果坚持写名就分手,然后就分手了。房子写名不是为了离婚分财产,我妈爸很担心有一天吵架他会说“你从我家滚回娘家”这样的话,要一个话语权吧。我很迷茫啊,是因为我家的要求很过分么,很难以理解么。ps,我俩感情挺好的,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就说,我不图你家钱不图你家房,就图你这么个人。 

2条评论

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

本人男,在国外读书期间认识了一个女生,具体哪里人就不说了,留学4年谈了4年,一起读完了本科和研究生,2015年底在苏州买了房子,房子全款495万,我父母出的首付,贷款由我父母代为偿还,后来交房之后开始装修,我父母又投入了120万,办证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就不算了。在这期间所有费用女方没有投入一分钱。

在要交房准备办证的时候,女方提出加名字,当时我还只是一个单纯的学生,没有那么多防备心,以为爱情可以很纯粹,纯粹的跟金钱不沾一点边。她当时的说辞也是为了安全感,这个时候我做了这一生目前为止最后悔的事情,我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

后来准备结婚了,房子装修也基本快结束了,我们的感情却出现问题了,因为对我工作中和女同事的关系的怀疑,她开始疑神疑鬼,我问心无愧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她的事,一次吵架中她说出来一句话:如果让我发现你出轨,你就给我净身出户!我被这句话彻底打蒙了,突然明白了我落入了一个陷阱。我明白了哪怕我没有出轨,但是她可以用任何可有可无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要求分手,进而分割这套房产。

可能在当时买房子,选家具,办房产证的时候都是甜蜜,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到过撕破脸的那天,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所以我被这一句彻底打蒙了。

我回过神之后就明白了,已经过不下去了,我不能忍受被她背叛,被她掐住脖子的感觉,不能忍受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却落入别人的口袋,不能忍受我的余生就要在她的淫威之下度过,不能忍受我作为一个她洋洋得意的样子。

后面很自然的分手,处理财产,最终结果是给了她110万现金,房产出售由我的母亲代理,我和她出具公证书,卖房款直接进入我的银行卡,我损失了4年时间,被彻底打乱的人生规划,金钱损失110万现金,房子提前出售造成的损失大概300万。

一点总结吧,人活着也是独立的个体,只有在保障了自己的权益的时候再考虑给对方一些合理。

这个问题,我站在男方的角度,以我的看法,如果我觉得这个女子是我认定喜欢的人,是要一辈子到老的人,是要有福同享的人,我是很愿意加名字的。

其实,有关这个话题,每个人的性格、看法、经历、家庭观念、男女双方的观念,对这个事情的在意程度等等是不同的,所以就造就了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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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房子是父母买的,虽然说是父母赠送给子女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要加上女朋友的名字,这个是不太妥当的。如果这个房子是我个人通过个人的努力买的房子,即使女方没有任何的参与,如果我认定了这个女方,我一定是很乐意加名字的,因为这不但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还是应该给与女方应有的安全感。

可能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加女方的名字,我也相信都有充分的理由论证这个观点。但是,我觉得肯定最主要的可能也是双方多少有些不信任的成分,加名字意味着分一半的资产,但是现在社会浮躁的风气,人心的复杂,人的变化等等各方面原因,造成了很多人从内心中是对于很多事是不确定的,对未来是不确定的,所以心有防备,心有芥蒂,毕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于一些社会话题的参与度以及认知程度,都有了巨大的变化,随便一个事情,都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扩散,都会对很多人造成影响。所以也就有了戒备心理。

站在女方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如果结婚了,人都嫁给你了,希望过的好是一方面,心理都会有一个想法,男方愿意付出的越多,说明越在乎,越喜欢,越不会轻易放弃,也算是对男方的一个考验。

当然了,这个话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觉得如果双方意愿度都很高,各不相让,我觉得一个原因是双方都没有完全打开对方的心结,没有完全解决对方的顾虑,要想解决协商,前提是双方能够坦诚不公的说出双方的顾虑,想法,这才有解决的可能。但是话又说回来,现在自私的角度,有几个人能够互相完全打开自己呢?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完全的坦诚不公呢?如果双方能够做到这一步,也许也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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