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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老公婚前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瞒着我出售房子合法吗?

2020-04-04 13: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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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老公婚前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瞒着你出售房子合法嘛?

婚前买房怎么定义共有财产?

那么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小两口婚前买房有时候会疑惑家庭的财产分配,就会有几种情况: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全款购买,都有出资证明(即转账记录及购房发票等等),这样的话无论房产登记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人,该房屋都是双方按出资比例占有。

2.如果婚前两人一起给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前一方给承担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婚后还贷按份共有,增值部分平分共有。

那么根据以上的规则来看呢,你的情况是属于第三条,也就是你可以要回房贷出资的钱和增值部分的一半,但是你老公还瞒着你出售,也就是说房屋买卖过程中你不知情,并且买卖合同中没有你的签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上诉,撤销买卖交易,将你老公绳之于法。

这个要分两个点面,第一房子是他的名字,而且是婚前财产,他是有权利卖掉房子的,而且交易中心只认产权人(上海这边),哪怕是婚后买的房子产权只要是他一个人的,依然可以交易。

第二,因为他只付了首付,婚后不管谁挣得钱,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他卖房子没经过您同意,可能没想那么多,但这是尊重和重视的问题,所以从你们领证那天起以后你们共同还的贷款有一半是您的,增值部分法律上应该是与您无关的,可以去咨询一下,这是据我了解到的,您有权利去要回该属于您的,当然看他卖房是干嘛,如果在买房就没必要了,要是在买房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弄清楚卖房原因,如果您要回属于您的一部分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可以撤回交易,再三强调,一定要弄清楚缘由,三思而行啊!这关系到婚姻关系!

合法,如果房产证只有他自己名字,他可以卖,但是不告诉你只能说明他道德败坏。你可以起诉他离婚财产依法分割,但是婚前房产如果是他自己名字你是不能分割这个房子,你可以要求返还这些年你自己所付的月供,可以要求分割别的财产,比如车子,存款,股票,等等

房子是老公婚前首付买的,登记的是老公的名字,该房产属于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由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共同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共同共有。

从产权登记角度来说,老公是合法的产权人,因此,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于购房人而言,其与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合法有效,其进行房产交易属于正当行为,只要交易价格合理,即为善意取得。

从财产角度来说,由于房产婚后还贷部分有妻子的份额,老公在处置房产时应征得共有人妻子的同意。老公未经妻子同意将房产出售,虽有过错但不影响房产交易的合法性。而妻子虽是房产的共有人,但其与老公之间对处置共有房产的争议,不能对抗善意取得房产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若妻子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起诉购房人,请求法院裁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双方离婚了,女方则可以要求男方分割出售房产所得中属于共同还贷部分份额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首先已经不合法,其次有违道德及破坏家庭和睦。

先算自己从哪时开始共同还贷?一共还了多少期?总共共还了多少?自己共还了多少?再看现在房子总共卖了多少总款?再要求按自己共还的现在房子市场售价比例进行财产分割补偿,如和平协商不行的可进行起诉(前提是准备好起诉证据)

不合法。可以起诉。但是你要想清楚,弄到法庭可能家就散了。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把你当一家人,即使没有还贷款,卖房子这么大的事也得和老婆商量商量吧。何况你们共同还贷款了。你要多留个心眼了,什么时候也是经济基础决定一切,有了经济就有了主动权。还贷的证据保存好,已被不时之需。

不合法,房子是你老公买的这不用说,结婚必须要有房子才能结婚吧,婚后你还不还房贷这房子也是你们的共同有,更别婚后共同还贷了,如果你老公卖房应该预先征求你的同意才对。不应该偷偷的卖房,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样做不道德,夫妻之间,生活上吵闹很正常,结婚后生活压力大,各方面都紧张,正常家庭沒有不犯口舌的,除非特别有涵养的俩个人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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