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和县统计局公布居民收入情况,详细数据如下:
一季度,全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5元(含郑蒲港新区),增长5.3%;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2288元和8721元,分别增长4.3%和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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