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统计局公布2021年人民生活情况。据悉,2021年末马尔康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26元,增长9.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42936元,高于全州水平2804元,比上年增收3291元,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585元,比上年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35元,高于全州水平574元,比上年增收1633元,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54元,比上年增长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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